力争通过5年努力,基本建成生态水利四大体系,进一步提升水利保障能力。
一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实施富河、大冶湖等长江一级支流和三溪河、大冶湖主港等中小河流重要河段建设,防洪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完成山洪灾害易发区水文、气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和重点山洪沟治理。重点蓄滞洪区能够正常运用。全面完成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加固。
二是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173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66立方米以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村通”。完成毛铺、罗北口等8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新增、恢复、改善有效灌溉面积140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基本完成泵站更新改造任务,平原湖区70%以上的农田易涝面积达到10年一遇排涝标准。
三是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完成黄石市区长江外滩防洪和环境综合整治。磁湖水质达到三类以上,大冶湖、富河等主要江河湖库水生态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有效管理地下水。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四是基本建成适应科学发展的生态水利管理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依法治水管水的能力显著提升,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