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违反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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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黄水砂罚决字【202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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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收购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河道砂石案 |
处罚类型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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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型(补充)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事由 |
经查明,湘娄底机2688船主左画明,利用该船于2020年7月23日18时左右在黄冈市团风县三江口洲子水域收购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砂石,8月14日20时10分左右在牯牛洲洲头被我局水政执法人员查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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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左画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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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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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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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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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依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经我局开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砂石款项计人民币3.8841万元(大写:叁万捌仟捌佰肆拾壹元整)上缴财政。 2、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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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2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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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
4202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0/09/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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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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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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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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