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水利水产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
公开目录
一、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部门概况
2、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3、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4、“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7、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8、机关运行经费
9、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黄石市水利水产局2018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的主要职能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黄财预发[2018]4号)的要求,现将黄石市水利水产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部门概况
市水利水产局属财政预算拨款单位行政编制28人(其中含饮水办参公人员4人)、工勤编制2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数39人。
主要职能有:负责水利水产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一管理全市城乡水资源;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建设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主管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协助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履行全市长江堤防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水产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排涝抗旱工作,对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排涝抗旱调度;负责全市水产生产和技术推广示范,组织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与协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9.90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9.90万元
基本支出863.9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8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54万元。
项目支出3116万元:农田水利300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80万元、水产技术推广36万元。
(3)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万元: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4万。公务接待费5万、较去年少了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3、2018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幅:主要人员变动、新增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幅:主要人员变动、新增人员。项目资金和上年持平,没有变动。
4、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16.66%:
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4万与上年不变。
公务接待费5万、较去年少了1.8万元,减少26.47%。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厉行节约。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600.36万元,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2258.71万元、通用设备107.55万元、专用设备97万元、车辆78.46、办公桌椅58.62万元。目前,单位资产管理均能严格按照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的要求执行,做到了制度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确保了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6、预算项目重点绩效情况说明
依据文件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对预算单位重要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批复依法公开。
项目名称:农田水利建设资
项目属性:持续性项目
项目分类:常年性项目
项目总预算:3000万元
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黄石市委、市政府关于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水毁灾损修复工程项目,依据黄石市2016-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方案(城区项目),提出预算项目3000万元,具体实施的六大项目:1、湖堤加固项目1800万元,2、防汛应急资金300万,3、河湖长制专项300万元,4、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改革300万元,5、排洪港整治200万,6、农村饮水办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100万元。
7、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我单位按照《黄石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办公家具、车辆维修保养、印刷服务等按标准进行协议采购。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计算机3万元,摄像、空调等办公自动化设1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1.33万元。
9、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