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黄石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共走的通知》(黄财预发〔2018〕4号)的要求,现将黄石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如下,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1、机构及人员。根据市水利水产局根据黄编办〔2005〕7号和黄编办〔2006〕2号等文件,以黄水利水产文〔2006〕40号文明确我单位是受水行政部门的委托,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同时核定我单位岗位定员3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正科级职数1人。
2、主要职能。我站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按照分级管理承担由市级负责监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协助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我市境内的省级监管项目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县(市)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参与受监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政府验收;对受监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申报优秀设计、优秀施工、优质工程时,签署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掌握全市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动态,负责有关信息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承担市水利水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4.94万元。其中:可支配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3.84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1.10万元。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8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主要人员变动。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主要人员变动。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单位按照《黄石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办公家具、车辆维修保养、印刷服务等按标准进行协议采购。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我站为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