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湖泊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七、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依据黄财预发〔2019〕32号文件要求,根据《预算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6〕30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黄财预发〔2017〕33号)及《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要求》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算,现就黄石市湖泊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构、人员
依据黄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黄编文【2017】48号《关于调整市大冶湖管理局(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隶属关系及市水利水产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的通知》成立市湖泊管理局(市大冶湖管理局、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市河长制办公室),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1.机关核定参公编制22人,现实有在职参公编制人员17人。
其中:副县级3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5人,科员7人,合计17人;
2.单位退休人员14人;
3.单位遗属1人;
4.单位实际人数23人(其中:公益岗位3人,聘用人员3人)。
(二)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责全市湖泊的综合管理、保护、治理和监督;负责全市范围内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承办湖泊、水库和中小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许可审批、管理与监督;拟订全市涉河、湖、库除险加固、综合治理、岁修、应急工程整治等项目计划;组织、指导全市水库防洪安全管理和调度工作。
(三)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1.完成增殖放流;
2.认真抓好河长制工作落实;
3.完成全市湖泊、水库的水环境基本状况调查;
4.加强全市湖泊、水库的保护管理工作;
5.及时制止和督办查处非法填湖等违法行为;
6.启动大冶湖保护立法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水库防洪安全管理和调度工作。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我局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资金41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38万元,公用经费49.56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9.98万元;单位编制专项2项,总金额为45万元;其中:1.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经费25万元;2.河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预算整体较去年增加了42.54万元,增加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增加45.54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奖金工资增加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预算金额减少。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申请财政拨款“三公”经费5.5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我单位已参加车改,单位有公务车1辆,平均每辆车4万元/年;公务接待费用为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黄石市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办公家具、车辆维修保养、印刷服务等按标准进行协议采购。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7.2万元,货物类3.7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3.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9.56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水电费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6.5万元,维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4.14万元,福利费5.17万元,劳务费7.23万元,其他交通费12.0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9年初我单位资产总计392.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76万元,固定资产273.42万元,无形资产0.5万元,负债总计7.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4%。净资产385.04万元。
七、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依据黄财绩发〔2019〕33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号)文件精神,对我局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依法公开。
项目名称:涉企减免财政补助
项目属性:持续性项目
项目分类: 常年性项目
项目总预算:30万元
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根据2014年12月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文件的要求,黄石市大冶湖管理处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及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两项收费项目。 2012年收费金额265万元,2013年收费金额122万元,2014年收费金额141万元。
两项收入主要用于劳务、立法宣传保护、资源普查等支出。
第三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2019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