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设置等)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2、收入决算表(表2)
3、支出决算表(表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9、政府采购情况表(表9)
10、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表10)
黄石市大冶湖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
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责全市湖泊的综合管理、保护、治理和监督;负责全市范围内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承办湖泊、水库和中小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许可审批、管理与监督;拟订全市涉河、湖、库除险加固、综合治理、岁修、应急工程整治等项目计划;组织、指导全市水库防洪安全管理和调度工作。
(二)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设置等)
1.人员情况
(1)机关核定参公编制22人,现实有在职参公编制人员17人。
其中:副县级3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5人,科员7人,合计17人;
(2)单位退休人员14人;
(3)单位实际人数37人(其中:公益岗位3人,聘用人员3人);
(4)单位遗属1人。
2.机构设置
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河长制工作科,河湖库科,渔政船检港监科,规划建设科,综合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决算综合收支执行情况
(1)2018年决算收入总额101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07.86万元,占收入总额89%,其他收入110.83万元,占收入总额11%。2017年决算收入总额为1045.6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52.68万元,其他收入92.96万元。收入比上年下降2.58%,因2017年结转资金较大,本年收入较上年下降。
(2)2018年决算支出总额162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18.34万元,占支出总额93%,其他支出110.82万元,占支出总额7%。2017年决算支出总额为1040.52万元。支出比上年上升56.57%,2018年主要是增加了与非预算单位的往来资金支付及新增加了河长制办公室项目资金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1.12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年初预算执行情况
(1)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373.3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决算总额907.86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金额534.48万元,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项目资金。如下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科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资金性质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98 |
财政拨款补助 |
2080704 |
社会保险补贴 |
1.69 |
财政拨款补助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14.09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148 |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
51.89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205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316 |
农田水利 |
24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3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172.91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30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 |
30.92 |
财政拨款补助 |
合计 |
|
534.48 |
|
(2)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合计373.38万元,本年决算支出1518.34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金额1144.96万元,2018年主要是新增加了河长制办公室项目资金支出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死亡抚恤金、大冶湖生态修复工程款、河长制水质监测费、河湖库“一湖一策”项目、白蚁防治、渔业增殖放流等项目资金。如下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科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资金性质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97 |
财政拨款补助 |
2080704 |
社会保险补贴 |
1.11 |
财政拨款补助 |
2080705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0.1 |
财政拨款补助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14.09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148 |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
51.89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5.5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322.67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250.78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414.08 |
财政拨款补助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63.77 |
财政拨款补助 |
合计 |
|
1144.96 |
|
(3)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金额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金额4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3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辆)1辆,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辆)4辆,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机构调整,原有3辆执法车中2辆由市水政综合执法大队使用,1辆处置,本年度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只体现我单位的车辆使用金额。2018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10.21万元,超出预算6.21万元,主要原因如下:1是由于我局机构重组,公务车保有量原有4辆,重组后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由16万元调整为4万元;2是我局2017底由于资金不足,2017年4辆公务车维修费用没有结算,结转到2018年结算;3是我局重组后,新增了河长制办公室及河湖库科两个业务科室,各项检查工作较多,出差任务较多;4是我局公务车购置时间较早,百公里耗油辆较大。
(3)2018年国内接待费1.35万元,2017年国内接待费0.92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17次,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166人,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12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119人。公务接待费高于上年是我单位新增加两个业务科室,负责全市河湖库的水质监测检查、防汛等工作及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等工作检查及接待检查的工作多,人均支出未超标。
(4)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5)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
(6)2018年无培训费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比2017年增加46.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2018年单位性质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7年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可比数据。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实际支出总金额814.36万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99.23万元,其他资金41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2.13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国有资产总计273.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73.41万元,房屋32.07万元,构筑物11.73万元,通用设备57.86万元,车辆53.12万元,专用设备99.44万元,家具19.19万元;无形资产0.5万元,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较上年度资产减少22.48万元,主要是处置两辆车。
(六)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1)2018年决算收入总额101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07.86万元,占收入总额89%,其他收入110.82万元,占收入总额11%。(2)2018年决算支出总额162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9万元,项目支出1307.67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推进渔政监管、推进规划建设、推进湖库管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满意度达8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分别是办公室租金13万元,大冶湖保护项目15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资金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1)办公室租金13万元,项目资金使用1.2万元,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截止到年末结余11.8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执行率9%。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为内设5个科室,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3万;效益指标是宣传贯彻《渔业法》 《水利法》、《湖泊保护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管辖范围内渔业资源保护;负责全市湖泊的综合管理、保护、监督和治理;查处有毒有害渔药,鱼饲料;保护全市湖泊水产种质资源和水资源;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满意度达到了85%。
(2)大冶湖保护项目15万元,项目资金使用12.2万元,用于支付办公经费10.2万元,扶贫款2万元,截止到年末结余2.8万元,执行率81.3%。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渔业环境明显改善,2017年市直享受油补渔船57条(长江37、企业20),按照发放标准按程序全部发放到位。对全市湖库规范养殖巡查督办每月不少于3次,下达整改通知10余份,积极配合水产办完成环保督察交办的工作任务。利用航道整治补偿资金,对保护区的宣传牌进行维护,设立了界碑界址,印发水生生物保护救助宣传册200余份。对长江保护区实施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四大家鱼60余万尾(放流资金30.3万元航道补偿款);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①自省长、省总河湖长王晓东签发碧水保卫战2号令“清流行动”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四大”行动,规范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共组织开办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班62个,培训人员2744人次,发放宣传品54517份。全市长江岸线清理74.2公里,化工企业后靠腾退3家;固体废物排查点位139处,已清理113处;湖库拆围1950亩,清理水域行洪障碍165处,腾退岸线复绿1424亩,取缔非法码头103个,清理水葫芦16600余亩,并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共收缴非法采运船34艘,查处设备60台,入刑案件2期,形式处罚31人。取缔和整治排污口399个,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24座,新增年污水处理能力2428万吨,在建污水处理厂22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问题31个,已整治完成15个;集中饮用水源地排查问题14处,已全部整改完毕;②增值放流890万尾,处理非法捕捞案件49起。③完成大冶湖堤防加固工程。④协调推进辖区地方政府开展“三湖一河一库”治理工程,完成磁湖、青山湖、五一湖清淤工程。⑤完成大冶湖水环境基本状况调查,编制《大冶湖保护详细规划》,启动大冶湖保护立法。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满意度达到了85%。
(3)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2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20万元,用于支付办公经费10万元,扶贫款10万元,截止到年末无余额,执行率100%。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①今年以来,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共计巡河65219人次,其中市级河湖长亲自赴一线巡查88次,县级河湖长巡河履职1664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履职7175次。②全市共设立30个市级河湖库,我们制定了《大冶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保安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网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样板,其他河湖参照样板编制“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目前市级30个“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已基本完成专家评审,下一步将由市级河湖长审批后作为各级河湖长履职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市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增强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①根据上级要求,自2018年7月20日起,我市对全市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全市共排查四乱问题116处,其中河流72处,已销号40处,湖泊44处,已销号19处。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排查“四乱”问题共26处,已销号17处。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排查“四乱”问题27处,已销号16处。一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排查“四乱”问题10处,已销号8处,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其他湖泊排查出“四乱”问题28处,已销号10处。 特别是水利部、省河湖长办暗访我市河湖长制工作交办的富河砂石混凝土加工作业侵占河道滩地,采砂改变河道形态面貌,堆积砂石乱占河道,养殖污染河道水体以及上窑菜市场等8个突出问题,涉及阳新县5个,大冶市1个,西塞山区2个,已经全部落实整改到位。②为了掌握全市重点河湖的水质变化情况,为河湖监管和考核提供数据支持,今年7月起,我们已经在国控、省控断面基础上,对设立了市级河湖长的重点河湖控制断面和县级分界断面进行了水质监测,共设水质监测点155个。此外,我们还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初步建立了水质预警机制,对河湖水质情况实行分级预警,根据预警级别对河湖长履职进行通报、提醒、预警和督办。③扎实推进湖库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协同相关部门科室开展了全市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联合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清理整顿;继续督促规范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和县市区水库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满意度达到了85%。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