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4、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6、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7、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黄石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的主要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黄财预发〔2020〕18号)的要求,现将黄石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按照分级管理承担由市级负责监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协助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我市境内的省级监管项目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县(市)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参与受监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政府验收;对受监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申报优秀设计、优秀施工、优质工程时,签署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掌握全市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动态,负责有关信息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承担市水利水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水利水产局根据黄编办〔2005〕7号和黄编办〔2006〕2号等文件,以黄水利水产文〔2006〕40号文明确我单位是受水行政部门的委托,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属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我单位核定我单位岗位定员3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正科级职数1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4万元。基本支出38.64万元,占总收入100%,无项目支出。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4万元。基本支出38.64万元,占总支出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4万元。无项目支出。
2020年无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2020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4万元,比上年增加14.11万元,上升36.5%。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工资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4万元,比上年增加14.11万元,上升36.5%。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工资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3、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无“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无变动。
4、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6、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0年初固定资产总计金额6180元:通家设备6180元。
7、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故无项目绩效。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三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