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等法律、政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参与协调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组织、指导全市河道采砂和监督工作。负责长江河道黄石市区域内采砂区的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落实长江河道采砂许可制度,负责长江河道采砂许可的初审上报工作;加强与公安、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依法对本地区长江河道采砂船舶的统一管理,对采砂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采砂违法案件,保障长江河道防洪和航道安全。
(4)承担长江、大冶湖、磁湖及各城区天然水域捕捞作业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打击非法捕捞,将渔业案件及时提交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
(5)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水利规费征收工作。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等水利规费征收、稽查管理和政策性返还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水政执法、规费征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水利执法统计工作,组织水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人员培训,负责水政执法队伍执法装备配置和管理。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将原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市水利规费征收稽查处)、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处和原市大冶湖管理局、原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承担的相应执法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9名(含原市水政监察支队自筹事业编制6名;原市大冶湖综合执法大队15名,全额8名,自筹7名;原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处8名,差额2名,自筹6名),编制性质不变。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黄编文【2017】48。现实际在职人员28人。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水政监察室、采砂管理室、综合办公室。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21年度总收入67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8.50万元,占收入100%。较年初预算547.63万元,增加了130.87万元,同比增长23.9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滚动预算调整,二是执法码头运行维护经费增加。
2021年度总支出67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4万元,占总支出的47.67%;项目支出355.06万元,占总支出的52.33%。较年初预算547.63万元,同比增加了130.87万元,同比增长23.9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滚动预算调整,二是执法码头运行维护经费增加。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度决算收入678.50万元,比上年增加62.24万元,同比增长10.1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滚动预算调整,二是执法码头运行维护经费增加。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度决算支出678.50万元,比上年增加1.02万元,同比增长0.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滚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3.44万元,比上年增加9.82万元,同比增长3.13%。占总支出的47.67%(人员经费支出291.54万元,比上年增加9.38万元,同比增长3.13%。公用经费支出31.90万元,比上年增加0.44万元,同比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滚动增加。项目支出355.06万元,比上年减少8.80万元,同比下降2.42%,占总支出的52.33%,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全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678.50万元,较年初预算547.63万元,增加了130.87万元,同比增长23.9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滚动预算调整,二是执法码头运行维护经费增加。
2021年度本单位全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678.50万元,较年初预算547.63万元,增加了130.87万元,同比增长23.9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滚动预算调整,二是执法码头运行维护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3.4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91.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90万元)比上年增加9.82万元,同比增长3.13%;项目支出355.06万元,比上年减少8.80万元,同比下降2.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4万元,比上年增加9.82万元,同比增长3.1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1.54万元,比上年增加9.38万元,同比增长3.13%。公用经费支出31.90万元,比上年增加0.44万元,同比增长1.39%。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0万元,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的71.47%,较上年决算数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据实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增减无变化;与上年度预决算增减无变化。因公出国(境)组数0次,人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预算的68.75%;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维护费据实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以节约原则。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本年支出5.50万元,完成预算的68.75%,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以节约原则。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0.79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据实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调研及检查相关工作。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人次0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和调研相关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接待人次63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我单位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财政专项等支出。
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要求
我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5月31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开),共涉及项目1个(执法码头运行维护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分析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
整体支出绩效:(1)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为2021年度决算支出67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91.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90万元)、项目支出355.06万元,项目经费支出是用于保障执法日常河湖执法巡查、查处非法采砂案件、三无采砂船清理及排查水事违法案件等执法经费。2021年市本级查处涉砂违法案件6起,罚款97万元,没收非法砂石拍卖所得69.09万元,拆除采砂机具1套,移交交通部门1起。其中,自2021年3月起,在高压严打态势的震慑下、《长江保护法》全覆盖的宣传下,我市城区江段没有发生一起非法采砂行为。阳新县共立案8起采砂案件,已办结3起,正在办理3起,移交长航公安部门查处2起。此外,阳新县通过联合执法巡江,发现半壁山水域停靠一条三无采砂船,目前该船正在依法拆解中。(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持续加强长江非法采砂的查处力度。对长江非法采砂人员形成强大的威慑力,维护了长江采砂管理秩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执法码头运行维护2021年度部门预算2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码头趸船船务外包及执法艇船务外包劳务费、码头趸船日常运行、执法艇油料费及保养维护、日常执法经费。
项目自评表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1.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违规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市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各部门与财政做好等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资产管理家具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金沙国际线上娱乐平台。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对年度预决算在网站上公开。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黄石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