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16.80hm²。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21775.9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6267.4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3475.3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25.61万元。
六、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综规〔2015〕5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金沙国际线上娱乐平台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的规定,园区管委会、园区入驻企业按征收标准分别向下陆区水行
政主管部门缴纳园区公共区域、园区入驻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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